白洁大结局是什么?
这个案子我看过,当时也写过解。虽然时隔多年,但记忆犹新。 先说案件结果。 白洁的情人刘鑫找到了她,带她去海边玩。在船上,白洁向刘鑫倾诉了自己犯下的罪行以及她内心对谢天明的嫉妒与怨恨(原来白洁早就不惜任何代价要害死谢天明)。刘鑫听后非常震惊,他没想到自己一直崇拜的爱人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的女人。
正当白洁准备下手杀刘鑫的时候,警察来到了船上,将白洁逮捕。 在法庭上,白洁毫不掩饰地承认了自己杀死谢天明的罪行,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庭判决白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杨雁、张一曼、孙小果等人判处相应刑罚后,本案最终得以顺利结案。 下面简要分析一下本案中的法律问题。
1.本案是否属于涉外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从该案被告的身份信息来看,三被告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故本案可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2.如何认定白洁杀害谢天明的刑事违法性? 本案中,白洁杀害谢天明的方式较为特别,是利用药物将谢天明迷昏,然后将其捂死。对于这种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呢?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主观方面,本罪由故意构成,是直接故意;
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比如殴打他人致死,投放毒害性物质致人死亡等;不作为,即在能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义务,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例如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死亡。 本案中,白洁使用了药物使谢天明陷入昏迷,之后用枕头闷杀谢天明,其行为明显属于作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法院判令白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名成立,量刑适当。
3.被告人杨雁贪污的297万余元如何处理? 杨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 对于其赃款赃物,应当依法追缴。 本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杨雁有其他贪污犯罪事实,尚未审结,应一并作出处理。鉴于其他贪污犯罪事实所涉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酌定从轻处罚。遂以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4.法院对张一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定罪处罚? 张一曼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形: (一)销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二)出售或者提供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一千条以上的;
(0)以上两种情形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