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运动裁判如何定级?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际通行的裁判员等级制度,分为见习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四个等级。 取得裁判员资格的人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上注明了裁判员的级别(见图1)。
获得裁判员资格证书后,还需要有一定的裁判工作年限才能晋升更高的裁判级别。例如,获得一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能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就可以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裁判员,再通过一定的工作量积累,可以申请国家一级裁判员称号;而获得国家裁判员称号的裁判员,通过一定的工作量和质量要求,可以申报国际体育裁判员称号。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级别制度是对所有项目通用,既适用于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也适用于武术散打、跆拳道、拳击等搏击类项目,甚至还适用滑冰、滑雪等冬季项目及射击射箭等室内项目。
对于竞技体育运动而言,运动技术水平是决定运动员职业生涯长度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竞技体育参赛成绩的关键因素。但是,运动技术水平还必须与年龄、身体条件等相协调,才能实现“人技结合”的最佳效果。如果运动员的年龄小于技术能力,那么即使具备了较高的运动技术水平,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无法长时间保持高水平状态;相反,如果运动员的技术能力小于其自身条件,则难以实现更高的奋斗目标。正确看待年龄与水平的关系,寻求最佳的运动技术水准,并努力保持在这个水平上,是保证运动员、尤其是高级别的运动员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和参赛成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