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证可以贷款吗?
1、所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承包方)取得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包的土地使用权,有权从事种植业生产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它属于可继承的用益物权;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十五条规定,家庭中部分成员去世,作为家庭成员的部分土地被他人承包,去世后该家庭的其他成员是否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整体家庭成员不消失,作为家庭成员的土地并不因为个别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减少,承包地仍然由整个家庭共同拥有和耕种。只是土地的收入在分割上发生了变化,即死者生前分给家人的收入归家人所有,死者生前没有分给家人的部分仍归家庭集体所有。整体家庭仍然是土地承包关系的权利主体。
3、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是可以获得土地的赔偿款的,但是土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是应该由家庭其他成员共同拥有。土地补偿款是土地征收后给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的补偿费用,也就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的一种补偿,具体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个方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