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成绩单原件在哪拿?
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是国家指定高校授予学生学习经历和学习水平的证明,也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材料,为维护毕业文凭的严肃性,确保学生本人及时领取,现对领取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在领取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时必须携带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并填写领取文凭登记表。
二、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毕业3年内领取文凭。
三、毕业生原则上应在离校后由本人来校领取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不给学生邮寄。
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遗失后将不予补发,只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的使用效力同毕业证书。
五、毕业生个人领取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不能由他人转交。
六、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遗失后,毕业生本人应在省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遗失,然后在毕业3年内本人携带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和报刊登载遗失声明到教务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七、毕业证明书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中旬,申请人必须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和承诺声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方可领取毕业证明书。
八、教务处将根据每年的毕业时间定于每年6月、12月中旬办理两次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发放及毕业证明书的申办工作。非此二时间段内将不受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及毕业证明书的申办。
九、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发放及毕业证明书申办工作地点在教务处处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