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多也复杂?
中国的机构体系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了适应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1998年起建立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度。但由于体制转轨的复杂性,这一改革至今没有完成(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改革工作已经开始)。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事业单位同时接受政府、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管理。根据管理层次的不同,这两种部门管的事权范围也有不同。比如中央层面主要是管大的原则问题,而具体执行则主要交给地方部门。
当然在现实中我们还会看到各种越俎代庖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一套完善的职责划分和运行体系导致的。因为目前对于事业单位的功能设定主要依据的还是行政权力体系,但这并不能够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高校。按照我国的制度设计,教育部是全国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拥有高等教育事业管理、高校基本建设、科研经费监管等职责;而作为地方政府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含民办大学,以下同)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等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往往习惯于用管理企业的方式去管理学校——这也是与当前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