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栏板属于什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对阳台的定义为:由墙、柱沿阳台四周环绕设置的栏板或栏杆所构成的空中回廊。 可见,阳台本身是建筑结构的组成部分之一,而栏板则是为了安全起见,在阳台四周设立的栏板或者栏杆。从这一层意义上讲,阳台本身的结构荷载是由其自身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的,而其上设置的栏板则应视为对其作用的附加荷载,应该按照结构构件的处理方法给予处理。
关于楼主提到的“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与“房屋建筑物的耐久年限”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设计使用年限是指建筑结构或构筑物可能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及规定的时间里允许使用的期限;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民用建筑的耐久年限分为四级——一级为100年以上,二、三级为50年至100年,四级的25年至50年。
设计使用年限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含了建筑的使用寿命,也涵盖了建筑的结构使用寿命,但并不意味着二者是一致的。因此,对于题主的问题来说,可以理解为:对于没有外墙护围的开敞式阳台,其设计使用年限等同于建筑物的耐久年限;而对于有外墙护围的封闭式阳台,由于增加了相应的栏板构造,故其设计使用年限会相应缩短于建筑物的耐久年限。
另外,我想补充的一点是,虽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将室外平台、挑檐、雨蓬等视为构筑物进行考虑,但是上述这些构件作为建筑的外装饰部分来看待也未尝不可啊!况且,对于一般的外墙来讲,除了承重以外最大的功能便是起装饰作用了,所以,如果单纯从这一角度出发的话,上述的这些构件都应该算作是建筑的外墙部分,它们的耐久性和维护方式也应参照建筑外墙面来考虑才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