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是地方债吗?
感谢各位的关注,最近几天,我们公众号的阅读量暴增,原因大家都明白,因为市场缺钱,所以把目光投向了之前被“打入冷宫”的企业债券。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债券属于标准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ABS等都不在同一个分类下。 企业债券起源于晚清时期的银号,1985年恢复发行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审批。2016年3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债券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将企业债券的管理职责交给证监会。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子市场,其中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交易主体的不同,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而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债券则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但无论是银行间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其本质都是金融市场。根据金融资产的不同,通常将金融产品分为货币、股票、债券三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
简单地说,利率债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企业债则是以企业的信用为基础。虽然二者都属于债券范畴,但法律地位不同,利息支付能力不同,风险特征也显著不同。 一般情况下,利率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企业债则按照约定周期还本付息。当遇到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现金流减少甚至会发生亏损,此时还款能力弱的情况下,企业债的风险要高于利率债;相反,在经济上行期,企业盈利增多,现金流大幅增加,企业债的利息支出对融资成本影响不大,反而利率债需要关注资金面情况,此时企业债的安全性要优于利率债。不过,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下,比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为了稳住金融形势,政府不得不增加财政赤字率,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流动性缺口,此时国债的收益率低于企业债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违约事件也会逐渐淡出市场,因此企业债券的风险依然会有充分释放的空间。 从长期来看,一个健康稳定的债券市场应该是由多个类型风险特征不同的债券品种组成的,并且相互之间保持灵活高效的转换机制。只有不同类型的债券能实现风险补偿,市场才能发挥最优配置功能,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