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可以离婚吗?
谢不邀~ 怀孕六个月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只能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因此,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被告常住户口所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呢?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夫妻离婚的条件,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体条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 1.法律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行为;
2.事实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虽未申领结婚证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充分)共同生活或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认定较为困难,一般是指受害人常常受到言语、身体等方面的骚扰,如反复谩骂、恐吓、威胁等,有时只是偶尔的轻微家暴。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以下情况:
1.一方被人诱骗、胁迫而结婚,婚后不久又遭受精神上的折磨;
2.由于一方患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在婚后长期生病,无任何幸福可言;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双方在性格上差异很大,难以沟通和交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4.一方婚外有情,并且长期与第三人同居生活;等等。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