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多头贷款?

宇文胤然宇文胤然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多头贷款指同一企业从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第二十四条规定,“借款人使用贷款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显然,企业将银行借款用于投资不属于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因此也属于挪用贷款行为。

但另一方面,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往往仅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而没有提供详细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贷款人无法在贷前了解其真实的负债程度,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申报的贷款需求与实际贷款需求之间的差异。此外,由于监管缺位也导致贷款的监督、管理存在漏洞,贷款人往往也难以在贷后管理中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多头贷款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将所取得的贷款投资到其他企业的情况。所以,在目前的金融监管条件下,贷款人应当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保障储户的支付自由和存款自由”规定的情况下,在贷前调查、贷后检查中及时掌握债务人的多头借贷和资信状况,以避免风险。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