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如何修学分?
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须在入学后一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学生到双学位、第二专业所属学院办理选课及交费手续。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将辅修课程列入本学院教学任务并纳入教学计划之中。
取得双学士学位的条件:
1、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文凭。
2、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3、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士学位课程(即专业必修课)。其课程包括主干课和主要通识课。学生修读的跨专业的双学位课程数不得低于16学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修读双学士学位:
1、在主修专业学习期间,因课程成绩不合格而留级者。
2、未按学校有关双学位的收费规定缴纳学费者。
3、在主修专业学习期间再次受留级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