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多少投资银行?
目前我国的“投行业务”,已经拓展到相当广泛的范围和程度,但主要还限于证券市场(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发行、上市推荐、交易,以及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等,还有部分机构获得了基金托管等资格,可以开展更广泛的投行 业务【1】;而国外的投行(Boutique investment bank)则已延伸至为客户进行战略规划、制定交易方案、执行交易及管理监督等全方位服务,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或“金融家”。
在我国现阶段,能称得上“投行的”大概只有30来家机构: 以上机构大多拥有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许可证,有的同时还具有保险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基金代销等牌照,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承销、保荐、并购重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等领域。
其中,20余家券商的投行业务线大多由以前的证券子公司负责,这些子公司的成立时间大多在1995年之前,如国泰君安的上海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原名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中信证券的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6年前的1998年成立……
除了上述以证券业务为主的机构外,其他持有牌照的金融机构从事的主要都是资管业务,属于“代客理财”性质,其收入来源主要为所管理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收益,根据监管要求,这类资金服务的收入需作为“其他非利息净收入”核算。从这一角度看,这些金融机构也可以算作 “投行”——只不过可能规模有限,业务也相对单一。 但无论如何,这些持牌机构的出现,对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都有着重要意义。
至于尚未拿到牌照却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则不计其数。例如,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部”大多可以从事债券交易、ABS/ABN产品创新、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实质上就是一家家的“投资银行”;而一些大型的非银金融机构也早已涉足投行业务,如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
需要提及的是,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从事投融资业务产生的应计收入,应当单独反映并计入当期损益。不论对于何种资质和规模的金融机构来说,其投行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均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下一级科目“其他金融业收入”;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则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的二级科目“其他金融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