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什么物属火?
在《易经》六十四卦中,有一卦名为“离”。 古人认为日与月即太阳与月亮,是自然界的两大发光体,所以把代表阳性的太阳和代表阴性的月亮合起来称为二象,象征阴阳二气交感合成万物。 而太阳的运行是自左而右的,月的运行是自右而左的,都是逆时针运转,因而称此二象为“离”。 可见,从《易》起就以日月的运行来表示火的特性了。
以《说文解字·火部》为例: 凡火之属皆从火。 一曰木焚谓之燎; 二曰取明火也; 三曰取人也; 四曰明也。 五曰阳炁也。 六曰炎上也。 七曰烂也。 从一,象形。 凡二之属皆从二。 (1)本义:光。如《说文》:“火,灼也;”段玉裁注:“古人谓光照见于物谓之火……今人则但曰照,不曰火矣;”又:“‘光’犹‘煇’也、火之光耳……今人直言煇而不言火者,古所谓光者也……”这说明古代的“火”——现代叫做“光”的光线,有照耀之意——这种作用是火的最基本的性质之一。 所以“火”作为光的本字,被用来造出一些词组,比如萤火虫的萤,就是小火的意思。此外还有爝火、火炬等等。不过这些词现在都不用了——“火”已经变成光的基本意义的专字,而用萤什么的表示那个专门的意义了。(我小时候还管萤火虫叫小火烛呢!)
(2)引申义:热,热度。这个意义也是由光线照耀产生的——温度来自对物体的照射。而且由于古代的温度计没有发明,人们也就只能根据自己对气温的感觉来判断温度的高低了。因此这个意义下所说的热气,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温度高而已。 再一个引申义便是燃烧所形成的焰火了。这是火的另一个基本属性,即燃烧性。 这个意思下,“火”又可以组成许多词语,例如烈火、篝火等等。 但是这些词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表示火焰的状态或者火焰燃成的物体,而不是直接表示火本身。所以这样的词语都带有一个“火”字旁,但是都和“火”的关系并不紧密。因为火本身就是一种状态,或者说就是一种性能。
其实上面的分析说明了一个道理:在古代汉语里,所有的汉字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形旁,一种是声旁。所谓形旁是指加在这个文字上面的能够显示其所属类别的偏旁部首,这一类偏旁一般没有实质性的表达含义。所谓声旁指加在这个文字旁边的能够表达声音的偏旁的,这一类偏旁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表意功能(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汉字都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形旁,表示类别;一个是声旁,表示发音。由此可以推论得出一个结论:任何一个表示具体事物的汉字都是一个多音字。 以上结论的证明就留待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