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彩票怎么对奖?
凡中奖彩票,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兑奖期限根据销售方式确定,从每期的销售截止时刻起,至下期的销售截止时刻为止。中奖的有效期为60天。即从开奖日次日起至60天后,到指定兑奖处兑取。逾期未兑即视为自动放弃。
(一)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的有效证件,到所在机构(或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验证,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兑付。工作人员和中奖者均要签字。中奖者应在兑奖后的5日内,前往所在机构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机构持中奖者签收手续和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收据,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取兑付的奖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应立即兑付。
(二)中奖彩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由市公司(或中银本异地代理兑奖点)负责办理;中奖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元(含)以上的,均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体彩中心负责办理。
(三)兑奖时,各办理单位应做好登记和审查工作,除要求中奖者持有效证件、中奖彩票(中奖彩票必须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生产的彩票,并与当期开奖的彩票相符。)外,不得另附加任何条件。办理完兑付领取手续后,其兑付彩票应由兑付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