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对行业有要求吗?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在境外同时有首次公开发行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
存托凭证的上市交易、存托凭证发行人在境内进行的再融资行为和存托凭证的回归,参照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的有关规定。
存托凭证的发行、交易等行为涉及跨境监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签订跨境监管合作协议,或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开展跨境监管合作。
境内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为境内企业进行证券业务活动,应当参照适用《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