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津贴领几个月?

领取6个月,根据《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职工已经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包括生育前12个月内)。 单位参保的女职工,生育时累计缴费年限须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