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全国通用吗?
1.在北京工作,单位给上了五险(包括工伤保险); 2.在异地因工受伤,可以回北京申报工伤认定及鉴定; 3.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失业金。
4.具体标准如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支出的护理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