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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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资和劳务费的计算,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以劳动关系确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工资报酬(含年终奖)的确定; 二、以劳务关系确定的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务费(设计、策划、咨询、讲课等)的确定。 以下区分讨论这两类情形下的劳动报酬的计算问题。

一、劳动合同下工资(含年终奖)如何确定 我们现在谈的工资,是指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资,又称基本工资,是指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二)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确定工资时,上述内容属于必备条款。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底薪数额发放基本工资,并且该底薪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理解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执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至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基本薪资,未约定绩效工资或者绩效工资没有明确基数,而用人单位却以基本薪资为依据发放全部工资且不提供足以支撑其扣减绩效工资的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基本薪资视为全部工资。

以上是对劳动合同下工资的界定,接下来讨论的是加班工资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也就是平时大家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加班,加班时间的判定依据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及“休息日加班”。

按照上述法律条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日常下班时间之后加小时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节假日当天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三)连续五天以上的双休日加班的,应该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不是指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日工资标准为300元,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为4小时,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加班工资为120元(300×4×150%)。

二、劳务关系中费用如何确定 前面已经谈到,劳务关系是由自然人从事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里讨论的费用,特指在劳务关系中,由甲方承担支付给乙方的酬金。这类费用,通常包括:设计、策划、咨询、讲课等费用。

1.设计费如何确定 在劳务关系中,设计工作是最常见的一种,比如产品设计、广告宣传设计、服装款式设计等等,这些都需要借助专业设计人员进行。对于设计费,一般按照设计工作量来计算,实际中,有些也会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

2.策划费如何确定 策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市场调研、方案制定、项目执行等多个环节,在确定策划费时,要根据具体的工作量确定。

3.咨询服务费如何确定 这里的咨询服务,主要指的是法律咨询与服务,它包括法律讲座、起草文件、代理仲裁和诉讼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对于这种费用,可按照小时或者件来计算。

4.讲课费如何确定 这里讲的讲课,是指传授处理问题的经验或者介绍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的讲座。讲课费的确定,可以与对方协商,按照一次讲课多少课时进行付费,也可以按照每个学员收多少钱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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